防护服装—职业用高可视性警示服
《防护服装—职业用高可视性警示服》(GB 20653-2020)是2021年8月1日实施的一项中华人
民共和国国家标准,归口于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。 [1]
《防护服装—职业用高可视性警示服》(GB 20653-2020)规定了级别、设计要求、(基底材料、
非荧光材料和组合性能材料)的颜色性能、耐光色牢度实验后的颜色性能、基底材料和非荧光材料
色牢度、基底材料和非荧光材料的尺寸变化、基底材料的机械性能、
生理舒适性能、人类工效学要求、物理试验前后的反光性能要求、标志、保养标签和使用说明、应用说明。
制定背景
《职业用高可视性警示服》(GB 20653-2006)由于警示服分级未能与实际应用相结合,不能有效地直接指导应用,导致其被各行业应用的深度和广度还不够,所以重新修订并发布《防护服装—职业用高可视性警示服》(GB 20653-2020)。 [2]
编制进程
标准计划
2017年7月20日,国家标准计划《防护服装—职业用高可视性警示服》由TC112(全国个体防护装备标准化技术委员会)归口上报及执行,主管部门为应急管理部。 [2]
发布实施
2020年7月23日,《防护服装—职业用高可视性警示服》(GB 20653-2006)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、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。 [1]
2021年8月1日,《防护服装—职业用高可视性警示服》(GB 20653-2006)实施,并正式代替此前发布的《防护服装—职业用高可视性警示服》(GB 20653-2006)。 [1]
修订情况
《防护服装—职业用高可视性警示服》(GB 20653-2020)代替《职业用高可视性警示服》(GB 20653-2006)。本标准与《职业用高可视性警示服》(GB 20653-2006)相比,主要变化如下:
修改了标准名称,从《职业用高可视性警示服》调整为《防护服装—职业用高可视性警示服》;
增加和修改了部分术语和定义;
增加了警示服面积测量和级别评定的要求;
修改了警示服的设计要求;
修改了警示服的人类工效学要求;
修改了基底材料和非荧光材料的耐汗渍色牢度的技术要求;
修改了基底材料和非荧光材料的耐水洗、耐干洗、耐次氯酸盐漂白和耐热压色牢度的技术要求;
修改了基底材料和非荧光材料的尺寸变化的技术要求,增加了尺寸变化的测试方法;
修改了基底材料和非荧光材料的机械性能的技术要求;
增加了基底材料和非荧光材料的化学安全性能要求及测试方法;
修改了单一性能反光材料的反光性能要求,取消3个分级,统一了技术要求;
修改了水洗和干洗的试验方法;
修改了高可视性警示服的图形符号,删除了原图形符号中反光材料级别标识符;
增加了规范性附录D“工业洗涤时反光带的布置方式”;
增加了资料性附录F“环境风险等级及可视性服装设计指导”,为指导高可视性警示服的应用和设计提供参考信息
GB 24539-2021《防护服装 化学防护服》
GB 21148-2020《足部防护 安全鞋》
GB 2811-2019《头部防护 安全帽》
职业警示服检测 GB20653-2020反光性能检测